
一、纵向科研项目涉外合作合同签订办理程序如下:
(一)办理人(项目负责人)拟定中英文合同文本,签订《深圳大学开展涉外科研合作承诺书》;
(二)办理人经学院审核后在OA系统上报至法律顾问室审核à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审核à科学技术部审核à校领导审核。
(三)经校领导审核同意,办理人携带OA批复件、《深圳大学开展涉外科研合作承诺书》及中英文合同到科学技术部签订中英文合同。
二、横向科研项目涉外合作合同签订办理程序如下:
(一)办理人(项目负责人)拟定中英文合同文本,签订《深圳大学开展涉外科研合作承诺书》,填报《深圳大学涉外横向科研合同审批登记表》;
(二)办理人在OA系统上报,提交附件要求包括:
1.《深圳大学涉外横向科研合同审批登记表》及《深圳大学开展涉外科研合作承诺书》;
2.资助方背景、章程、主要活动、资助方向及目的等介绍材料,如甲方为境外非政府组织,还需提供其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或进行临时活动备案的证明;
3.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合同(中英文);
4.其他需要专门申报的事项材料,如对经费管理的特殊要求、合同签署人及签署地要求、保证金要求等。
(三)经学院院长、书记审核后提交至法律顾问室审核——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审核——安全保卫部审核——保密委员会审核——科学技术部审核——校领导审核。
(四)经校领导审核同意,办理人携带OA批复件、《深圳大学开展涉外科研合作承诺书》、《深圳大学涉外横向科研合同审批登记表》及中英文合同到科学技术部签订中英文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