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大学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本科卓越班奖学金评选细则(试行)
为积极推动我院学风建设,为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、积极创新、全面发展,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,根据学校《深圳大学本研一体卓越班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启动深圳大学2024年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具体实际情况,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将启动本科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,特制定本评选细则。
一、学院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
学院成立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、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、教授代表、生物科学系主任、各卓越班班主任等组成。
二、评选对象及资格
1. 深圳大学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本科卓越班学生;
2. 道德品质良好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,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;
3. 所评选学年内所有课程均合格;
4. 评选时已转专业或退班的学生无参评资格;
5. 正处在退班程序的学生无参评资格。
三、奖学金名额及标准
一年级本科生均给予学费奖学金6000元/人。
二年级以上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。其中一等奖12000元/人,二等奖6000元/人,三等奖3000元/人;获奖比例为各年级参评学生人数的70%,其中一等奖20%,二等奖40%,三等奖10%。(以上比例根据学校当学年评选工作通知要求确定,按四舍五入计算,奖励须遵循《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)》,荣誉可兼得,奖学金以最高一项计发。)
四、评选依据
(一)2023-2024学年度评选依据
二年级及以上卓越班学生依据所在班级2023-2024学年度绩点排名依次评选。
(二)自2024-2025学年起评选依据
二年级及以上学生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评定,由学业成绩、科研训练两部分组成,其中学业成绩占80%,科研训练占20%,具体评定办法如下:
(1)学业成绩:以评选学年学业成绩为准,在该奖学金百分制综合成绩评定中占80%。学业成绩计算方法为:评选学年绩点/4.5×100×80%。
(2)科研训练:申请该奖学金学生必须具备科研经历,填写提交《卓越班奖学金申请表》时需有实验室指导老师审批意见。符合评奖基本资格的学生需要参与科研答辩,展示包括但不限于在科研实验室所学技能、项目竞赛经历或研究成果等。学院组织专家评选小组,根据参评学生在答辩中的表现进行评分。答辩分数将以20%的比例计入该奖学金百分制综合成绩。
本细则由学院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深圳大学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
2024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