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,结合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,现将我院2024-2025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定细则公布如下:
一、助学金体系构成
1.国家励志奖学金
2.国家助学金
3.社会助学金:阳光华艺新生助学金、阳光华艺励志助学金。
二、获助资格条件
(1)国家励志奖学金
1.通过2024-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。
2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没有违纪行为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成绩排名至少在专业前50%;
6.积极上进,生活简朴。
(2)本科生助学金
1.通过2024-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2.符合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(见附件1)。
3.知晓并承诺履行助学金获助学生义务(见附件2)。
三、评定原则
1.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。
2.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,本学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,不可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3.学院申报后,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评选资格,名额自动作废。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(如伪造贫困材料、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),一律取消当年奖、助评选资格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。
四、 资助名额分配
2024-2025学年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本科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|
国家励志奖学金 |
国家助学金 (一等) |
国家助学金 (二等) |
阳光华艺 新生助学金 |
阳光华艺 励志助学金 |
16 |
19 |
45 |
3 |
1 |
五、评定流程及工作要求
1.学生本人到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(网址:http://ehall.szu.edu.cn/)助学金板块申请。助学金申请系统于10月15日开通,10月17日24:00关闭,逾期不予申请。
2.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按照本学院评选细则,严格审查申请学生资格,确定拟获资助名单,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助学金网上审核及公示(3个工作日)。
六、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
“阳光华艺”新生助学金及“阳光华艺”励志助学金申请者,需于10月17日17:30前提交学生《大学规划与未来展望》(附件3)到守慧楼404办公室。
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
2024年10月15日